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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的農曆年,和往常一樣,大年初一的上午去土地公廟拜拜,之後回去爺爺奶奶家.
不太一樣的是爸媽先回摘玉米,我們隨後回去,而且也沒有玩撲克牌.下午回到家.
一切都是這樣的正常,平凡.
到了晚上,忽然大樓管理員打電話上來,跟我說我的皮夾在警察局要去我拿.
第一個想法是現在的詐騙集團都這樣大膽嗎?
但是為了安全起見,還是檢查一下比較安心.
天ㄚ,我的皮夾呢? 真的不見了,亂七八糟的就和妹妹一起去警察局.
警察第一句話就問都一整天了,沒有發現皮夾不見嗎? 對的,真的沒有發現.
還好,土地公廟的人很好,幫我保留了我的皮夾.所以去土地公廟感謝廟裡的人
我出名了,因為所有的人都認識我了,連我皮夾裡面有什麼都知道了,連我何時生的也知道.
嗚嗚嗚嗚嗚....這也就是表明了我年紀這麼大了還是一樣迷糊.
為了感謝所有的人幫忙,還有他們忙了好久就為了要找到我
因此去7-11買了禮盒感謝廟裡的人還有警察伯伯.
是的,是警察伯伯也有歐.因為他們真的很辛苦的翻了很久的資料才找到我家大樓的電話.
還記得和妹妹一起送一盒kitty禮盒去的時候,警察伯伯感動的眼神.
他說從來沒有看過有人會送禮給他們,都認為那是他們的工作,他們的責任.
開玩笑,大年初ㄧㄟ,讓他們這麼忙,而且我所有的東西都沒有不見.一定要感謝的啦!
希望,在這新的一年可以順順利利希望夢想實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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